大冶市、陽新縣、各城區財政局,市直各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簡化審批程序,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責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黃營商辦發〔2021〕3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條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和黃石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重點任務清單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優化營商環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
1、健全完善內控制度。
采購人要加強負責政府采購相關內設機構、專職崗位和專業隊伍建設,具備條件的單位可明確負責政府采購的機構、崗位或人員。
2、合理確定采購需求。
采購人要合理確定采購需求,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不得有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行為,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不得超標準采購,不得超出辦公和業務需求采購。
3、全面公開采購信息。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機制,切實履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主體責任,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向社會全面公開項目采購意向、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預算、更正事項、采購結果以及采購合同等政府采購信息。
采購意向由預算單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開,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政府采購合同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公告(其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開,但其他內容應當公告),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網上備案。
4、加強合同履約驗收。
采購人要建立政府采購合同跟蹤管理機制,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履約驗收的,應當對驗收結果進行書面確認。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5、落實主管預算單位職責。
主管預算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內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定期組織政府采購政策業務學習或培訓,切實履行對本部門、本系統內單位采購預算編制、采購計劃備案、采購需求確定、采購政策落實、采購方式選擇、評審專家選取、采購信息公開、質疑答復、采購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組織、資金支付等環節和過程的管理和指導職責。
二、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社會經濟發展政策
6、落實采購份額預留。
采購人應按照“應編盡編”的要求在部門預算中編列當年需要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主管預算單位應當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項目,統籌制定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具體方案,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向中小企業采購,并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出。
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 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超過前述金額的政府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 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7、落實價格評審優惠。
在采購文件中要明確項目面向中小企業或者對小微企業給予評審優惠的具體措施。
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評審時給予小微企業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價格扣除。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3%-5%作為其價格分。
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應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2%-3%(工程項目為1%-2%)的扣除,用扣除的價格參加評審。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1%-2%作為其價格分。
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政策。
8、落實優先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要體現對創新、節能、環保、中小企業、貧困地區等領域的政策支持。節能、環境標志及列入國家優先采購的高新技術產品,嚴格按有關規定落實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
9、支持政府采購合同信用融資。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黃石市政府采購合同線上信用融資實施意見》(黃銀〔2019〕25號)的要求,在采購文件中對我市政府采購合同線上信用融資政策進行文字闡述,并列明登錄網址和登錄方法。采購合同涉及融資貸款事宜的,采購人應積極支持供應商完成有關貸款手續,并保證將政府采購合同資金支付到中標供應商在貸款行開立的銀行賬戶。
三、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管理
10、規范進口產品采購論證。
進口產品采購論證工作由采購人自行組織。論證專家應由5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必須包括1名法律專家。論證專家應當熟悉擬采購的進口產品,應獨立論證并出具書面論證意見。主管預算單位也可以按年度匯總本部門、本系統的進口產品采購申請,組織專家集中論證并公示后,向財政部門一攬子申報,財政部門一攬子批復。
11、規范政府采購項目代理。
政府采購項目中只要含有政府集中采購品目且在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人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分散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和綜合信用評價結果,自主擇優選擇采購代理機構。
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應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委托事項及雙方權責。采購代理機構不得超越代理權限,采購人的法定職責不因為將相關事項委托出去而發生轉移。
12、規范政府采購合同的分包。
政府采購合同可分包、不可轉包。鼓勵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采購,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可以分包履行的具體內容、金額或者比例。合同分包要嚴格依法依規履行。
13、規范采購文件保存。
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保存期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四、降低政府采購市場交易成本
14、全面取消投標保證金和免收履約保證金。
政府采購項目全面取消投標保證金,免收履約保證金。
15、依規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
評審專家應當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評審專家對本單位的采購項目只能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標。對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的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采購人可以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
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根據《湖北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的通知》(鄂財采發〔2017〕2號)的規定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集中采購項目由集采機構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分散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
五、提高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效率
16、財政部門收到投訴書后,4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25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相關的當事人。
17、本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黃石市財政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黃財采發〔2019〕240號)同時廢止。
黃石市財政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