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情形
1.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品目,以及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
2.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本部門、本系統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評估、會計、審計等鑒證咨詢服務,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
3.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為本部門、本系統以外的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需要確定2家以上供應商由服務對象自主選擇的;
4.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要流程
封閉式框架協議采購
1.發布征集公告和征集文件。
2.供應商響應
3.評審。
4.確定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名單。
5.從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名單中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
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
1.發布征集公告
2.供應商響應
3.確定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名單。
4.從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名單中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
評審方法
封閉式框架協議采購:
確定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的評審方法包括價格優先法和質量優先法。
價格優先法是指對滿足采購需求且響應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單價的貨物、服務,按照響應報價從低到高排序,根據征集文件規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圍供應商數量上限,確定入圍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質量優先法是指對滿足采購需求且響應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單價的貨物、服務進行質量綜合評分,按照質量評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征集文件規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圍供應商數量上限,確定入圍供應商的評審方法。貨物項目質量因素包括采購標的的技術水平、產品配置、售后服務等,服務項目質量因素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水平、供應商的履約能力、服務經驗等。質量因素中的可量化指標應當劃分等次,作為評分項;質量因素中的其他指標可以作為實質性要求,不得作為評分項。
有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以及對質量有特別要求的檢測、實驗等儀器設備,可以采用質量優先法,其他項目應當采用價格優先法。
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
不存在評審過程。
供應商數量要求
封閉式框架協議采購
確定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時,提交響應文件和符合資格條件、實質性要求的供應商應當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應商。
采用質量優先法的檢測、實驗等儀器設備采購,淘汰比例不得低于4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應商。
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
無限制,愿意接受協議條件的供應商可以隨時申請加入。
文章來源:
https://www.caigou2003.com/web/special/20220314/555744587730124800.html